某卖家做亚马逊FBA,一批货发到海外仓,采购成本30万,平台预计能卖80万。报关时财务问运营:“金额填多少?”运营说:“当然填80万啊,不然怎么证明我卖了这么多?”
结果报关单被系统标记异常,海关要求核价。财务又发现,按80万申报,后续收汇、退税、海外仓销售数据全对不上,解释起来非常麻烦。
问题出在哪?把“货物离境时的价值”和“货物在海外最终卖多少钱”混为一谈了。
9810报关金额,填的是“货值”(FOB价),不是平台终端售价,也不是预估销售额。
因为9810是“先备货到海外仓、后销售”,货物出口时终端销售还没发生,不存在实际成交价格。报关单填的是货物离境环节的境内价值。
平台售价里,包含了大量货物离境之后才发生的费用。这些费用不属于出口环节的价值,如果直接按售价申报,容易被海关系统拦截或触发核价,涉嫌申报不实。
平台售价中不应计入报关金额的部分,主要包括:
国际头程运费
平台佣金、广告营销费
海外仓储费、尾程派送费
这些费用发生在境外,没有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,也不构成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。
一句话记住:平台售价是“海外卖出价”,报关金额是“离境货值”,两者不是一回事。
建议优先选择 FOB(装运港船上交货)。在FOB项下,国际运费和保险费不包含在报关单价中,逻辑最清晰。
实务中,FOB货值的构成有两种主流理解,需要根据当地口径选择:
口径一:不含利润(单据支撑最直接)
FOB货值 = 采购成本(不含税)+ 国内运费、港杂费、报关费等境内费用
口径二:含合理利润(与实际售价差异相对较小)
FOB货值 = 采购成本 + 境内费用 + 合理利润
两种口径没有绝对的“对”与“错”,但各地海关和税务的执行口径可能存在差异。建议首次申报前,与出口地海关及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当地要求,并留存沟通记录。
出口预退税以报关金额为计算基数。货物离境后,凭报关单等材料可先行申报预退税。但预退只是“预”退,后续需在核算期内根据海外仓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调整申报。
9810是“先备货、后销售”,报关金额与后续平台回款天然不会完全相等。税务关注的重点,是你能把报关批次、海外仓库存和后续订单建立可追溯的对应关系,而不是要求金额机械匹配。
平台佣金、海外仓费等造成的差额,留存好结算单、费用明细等材料,用以合理解释即可。
① 成交方式的一致性
上述建议以FOB为基础。但也有实务观点提示:如果企业实际支付了国际运费,却申报FOB,可能被系统标记为数据异常。如果采用FOB申报,需确保商业发票、合同等单证的费用构成与之逻辑自洽;若实际承担了国际运费,则需评估是否应选用CFR/CIF并如实填报运费、保费。这一细节建议与报关行或主管海关确认。
② 单证留存
无论采用哪种口径,采购发票、国内运费/港杂费单据、利润测算表(如含利润)都要妥善保存,以备海关或税务核查。
③ 品名与发票一致
报关品名建议与进项发票保持一致,这直接影响后续退税的顺畅度。
④ 首次申报前先沟通
9810各地执行细节有差异,首次申报前把口径问清楚,比事后解释成本低得多。沟通记录记得留档。
9810报关金额的本质,是填报货物离境时的境内价值,而不是它在海外最终能卖多少钱。
把平台售价从报关单上剥离出去,是合规填报的第一步。填对了,海关申报顺、退税有依据、收汇差异也解释得清;填错了,后面每一步都在补窟窿。
最后提醒: 9810的合规不是财务一个部门的事。运营要知道售价不能直接当报关金额,报关行要理解你的业务模式,税务口径要提前确认。三方对齐,比事后补救重要得多。